三、神蹟的「代表」:五餅二魚

四福音書都有記載的一件神蹟

「天將晚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過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村子裡去,自己買吃的。」耶穌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這裡只有五個餅,兩條魚。」耶穌說︰「拿過來給我;」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太14:15-21)

「眾人看見他們去,有許多認識他們的,就從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裡,比他們先趕到了。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天已經晚了,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天已經晚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自己買甚麼吃。」耶穌回答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可以去買二十兩銀子的餅,給他們吃嗎?」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可以去看看。」他們知道了,就說:「五個餅,兩條魚。」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幫一幫的坐在青草地上。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可6:33-44)

「日頭快要平西,十二個門徒來對他說:「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借宿找喫的,因為我們這裡是野地。」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喫罷!」門徒說:「 我們不過有五個餅,兩條魚,若不去為這許多人買食物就不夠。」那時,人數約有五千,耶穌對門徒說:「叫他們一排一排的坐下,每排大約有五十個。 」門徒就如此行,叫眾人都坐下。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 他們就喫,並且都喫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路9:12-17)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喫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他們喫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喫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約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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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餅二魚 主題經文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2:4)

(God verified the message by signs and wonders and various miracles and by giving gifts of the Holy Spirit whenever he chose to do so.)(NLT)

神蹟的「定義」(definition):

神蹟一詞在舊約希伯來文 אות (H226)或新約希臘文σημεῖον (G4592),都是指全能的神「作工」(work)所留下的「記號」(sign)。

在約翰福音神藉「作工」(work),來見證耶穌基督就是「道」(Word)。經上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1-3)神也藉著「神蹟」(sign),帶出重大的「意義」(significance),來見證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son of God)。約翰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2-34)

神蹟是超自然的,但不是所有超自然的都是神蹟。所有超自然的可以通稱為奇事或異能。基本上,只有神能行神蹟,其他超自然的事蹟,充其量只是奇事(wonders)或異能(miracles)。同樣地,只有神能創造,其他的充其量只是製造或仿造。經上說︰「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出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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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音的「廣傳」

A. 奉主名傳福音:

1.過去「靠祂的名」(by His name)得救: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Salvation is found in no one else, for there is no other name under heaven given to men by which we must be saved.)

2.現在「奉祂的名」(in His name)行事:

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西3:17)

(Whatever you do, whether in word or deed, do it all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giving thanks to God the Father through him.)

3.將來「因祂的名」(at His name)屈膝: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Therefore God exalted him to the highest place and gave him the name that is above every name, that at the name of Jesus every knee should bow, in heaven and on earth and under the earth, and every tongue confess that Jesus Christ is Lord, to the glory of God the Father.)

B. 靠主靈傳福音:

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1:4-5)又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C. 主耶穌的命令: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Then Jesus came to them and said, "All authority in heaven and on earth has been given to me. Therefore go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and teaching them to obey everything I have commanded you. And surely I am with you always, to the very end of the age.")

從上述經文可得知廣傳福音的使命之所以稱為「大使命」,因為:

1. 這個使命是來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all authority)

2. 這個使命須達到住在世上所有的人類。(all nations)

3. 這個使命包括耶穌吩咐的一切的教導。(everything)

4. 這個使命帶著耶穌應許的永遠的同在。(always)

從上述經文可得知廣傳福音的使命類似興辦一所「學校」,因為:

1. 學校立案: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2. 各處招生: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3. 新生註冊: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

4. 擇日開課:教導主所吩咐的一切。

D. 主耶穌的交代: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14:3-9)

從上述經文可得知傳福音是件「美事」,凡作在主身上的事,如馬利亞用香膏膏在主的身上,就是美事。只要我們「盡其所能」,主就感到滿足,主也得到應得的榮耀。傳福音也是件「善事」,凡使人得到滿足的事,如猶大說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就是善事。綜合上述的觀點,傳福音不但是使罪人得永生的益處,更重要的是要讓主得著滿足和榮耀。美事加上善事就是「好事」,所以使徒保羅臨終前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 (I have fought the good fight, I have finished the race, I have kept the faith.) 按希臘文此處「美事」的「」和「美好的仗」的「美好」都是同一個字καλός (G2570)。

傳福音的目的是要領人歸主,但傳福音不是等於領人歸主。傳福音是基督徒的義務,也是權利。只要我們將福音傳給他人知道,與人分享你個人得救的見證,這就是在傳福音了。至於這個人能不能因此就信主,那是聖靈所作的工作,經上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表明個人能信主本是神的工作,但信主後我們要遵行主的旨意,繼續去傳揚這件善事,也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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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音的「詮釋」

A. 一句經文︰(約16:28)

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

(道成肉身,降世為人) (受苦受辱,被釘十架) (死裡復活,榮耀升天)

B. 一段經文︰(腓2:6-11)

道成肉身,降世為人: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6-7)

受苦受辱,被釘十架: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死裡復活,榮耀升天: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C. 一首小詩︰

Jesus our Savior left heaven above,

Came down to earth with a message of love;

Took on himself our sin and our shame,

Now life eternal is ours through His name.

救主耶穌,原本是神;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

顯明神愛,降世為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背負世人,罪過羞辱;

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

今藉祂名,永生我屬。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Yesterday Jesus died for me; this is History.

Today Jesus lives for me; this is His victory.

Tomorrow Jesus will come for me; this is my mys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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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音的「內容」:ICR@T

A. 耶穌的降生有目的:Incarnation

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

亞當與夏娃犯罪後,「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但是「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所以「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這件皮衣就是耶穌基督「義袍」的預表。神的獨生子,降世為人,名為耶穌(Jesus)。其字面意思是「耶和華拯救」,但實質意義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救出來。」(太1:21)

彼得說:「憑著基督的寶血,將你們贖回。」(彼前1:18-19)

耶穌是來作罪人的救主。神的救贖計劃交由耶穌來到世上成全。他以自己的身體當作贖價, 經上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所以耶穌基督降生,乃是要「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9),在祭壇上獻給神。將教會買贖回來,成為神的子民。

約翰說:「神的兒子顯現,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

始祖亞當就是受魔鬼的誘惑,才犯罪的。「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3:8)神對那條魔鬼的化身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這女人的「後裔」原文是單數,是指基督而言,因為「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1:16)魔鬼千方百計妄想敵擋神的救贖計劃。耶穌基督的降生,就是要除滅魔鬼的不良作為,好讓神的旨意在地上成全,魔鬼的計倆全然失敗。

B. 耶穌的受死有意義:Crucifixion

替代性:以義者代替不義的人(彼前3:18)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唯有耶穌的死是神的旨意。(加1:4)所以神差衪的兒子,降世為人,「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

救贖性:付上贖金將人買回來(彼後2:1)

舊約時代神定了贖罪日條例 (利23:27-28)和贖罪祭條例:以牛羊為犧牲,代人贖罪,有效期為一年。但這些祭物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斷不能除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而那些得以成聖的人,就是教會,是耶穌用重價買贖回來的。

挽回性:挽回神對人的刑罰(約壹2:2)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所以「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約壹4:9)「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復合性:使人恢愎與神和好(羅5:1)

保羅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3-16)又說:「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羅5:9-11)

C. 耶穌的復活有能力:Resurrection

第三日,神叫他死裡復活:

是「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羅10:9) ,而且是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因為「三」是神的數字。保羅說:「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這末後的亞當就是耶穌基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6:4-8)

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羅1:4)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耶穌是靠祂「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7:16)和「不能壞的生命」(提後1:10)來勝過死亡的權勢。世上宗教的教主,死後都有屍體埋在墳裡。他們的信徒若能找到教主身上的一根遺骨,就如獲至寶。但是基督徒若能在耶穌的墳裡,找到一根耶穌的遺骨,則整個基督教信仰就全盤瓦解。所以耶穌的空墳墓不但是他復活的證據,也成了我們得救的記號。

D. 耶穌的升天有盼望:Ascension

道成那靈,賜人生命:

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14:16-18)耶穌死裡復活後,再經過四十天(徒1:3),被接升天。再經過十天,就是五旬節,聖靈就一次永遠的降下。聖靈既已降下,神的兒女就領受聖靈內住,得著一個新的生命。「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自由。」(林後3:17)

還要再來,空中相會:

耶穌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2-3)這就是所謂的「教會被提」(rapture)。「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E. 耶穌的再來有審判:Trial

人人死後,都復活接受審判:

「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所有死去的人,他們的靈魂都暫時停留在陰間,等侯末日的審判。靈魂在接受審判之前,主耶穌都要叫他們先復活過來。根據聖經的啟示,這個復活有優先次序:「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4-5) 所以信主的人要比非信主的人早先復活。但在信主的人之中,還有優先次序:「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5-17)

信主的人,在基督臺前受審:

信主的人「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的受報。」(林後5:10)基督臺前按希臘文是指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頒獎臺,是已得救的信徒得獎賞的時候(林前3:14)。耶穌曾用比喻說:「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太25:14-19)

其餘的人,在白色寶座受審: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1-13) 坐在這白色的大寶座上的,就是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 (提後4:1)。這一批最後接受審判的人,都是名列在這些案卷中:他們之中,有些人是在有生之年沒有決志信主;有些人則是沒有機會信主,但他們都是照各人所行的接受審判。另有案卷就是指生命冊,這些名不在此冊內的人,就被扔在火湖,就是下地獄,與神永遠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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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的「特性」

以西結書中的四活物

在迦勒底人之地、迦巴魯河邊,耶和華的話特特臨到布西的兒子祭司以西結;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他身上。我觀看,見狂風從北方颳來,隨著有一朵包括閃爍火的大雲,周圍有光輝;從其中的火內發出好像光耀的精金;又從其中顯出四個活物的形像來。他們的形狀是這樣:有人的形像,各有四個臉面,四個翅膀。他們的腿是直的,腳掌好像牛犢之蹄,都燦爛如光明的銅。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這四個活物的臉和翅膀乃是這樣:翅膀彼此相接,行走並不轉身,俱各直往前行。至於臉的形像:前面各有的臉,右面各有子的臉,左面各有的臉,後面各有的臉。(結1:3-10)

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了四個活物的形像,與四福音書中所描述的人子耶穌的形像頗為相似:

馬太描述耶穌為王代表得勝,耶穌不但得勝裡面的肉體爭戰,並且得勝外面的世界誘惑。

馬可描述耶穌為僕代表勞苦與犧牲,耶穌為神的事工奔波勞累,並且為我們的罪犧牲生命。

路加描述耶穌為人代表人有本份,耶穌善盡人子的本份,死前曾將母親託付給使徒約翰。

約翰描述耶穌為神代表超越,耶穌雖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但過著在地如天的屬靈生活。

符類福音的寫作對象

馬太福音的寫作對象是猶太人,所以全書引述猶太人所熟悉的舊約多達129次。為求證耶穌是出自王室家族,全書以大衛的族譜為開始。

馬可福音的寫作對象是羅馬人,全書記載耶穌的行多於言,且是一氣呵成,正迎合羅馬人的個性。

路加福音的寫作對象是希臘人,書中詳細記載耶穌的降生與童年,並記有耶穌完整的家譜,追溯到人類的始祖亞當。

以上三本福音書都強調耶穌的「人性」,內容頗多相似之處,故稱為符類福音或共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

 獨樹一幟的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的寫作對象是普世人,成書時間也較晚。書中對聖靈和猶太人的節期記載甚多,全書強調耶穌的「神性」。在本書第八章有三次記載「耶穌自稱是神」,以下中文譯本的基督,原文並沒有,英文譯本與原文相符,都是I AM

1. 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if you do not believe that I AM, you will die in your sins.)

2. 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約8:28)

(When you lift up the Son of Man, the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8:58)

(Most assuredly I say to you, before Abraham was, I AM.)

(註記:英文譯本的I AM在原文就是神的自稱。)(參出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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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音的「定義」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

從上述這處經文可以得知:

1. 福音的本質:神的大能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1:1)

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1:20)

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

2. 福音的目的:要救

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救出來。(太1:21)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耶穌說︰「人子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3. 福音的對象︰一切相信的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約6:40)

4. 福音的次序︰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2:9-10)

5. 福音的內容︰神的義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6. 福音的條件︰本於信以致於信

「本於信」指「罪人稱義,只需一刻」,表明福音的得著是「以信為本」,「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以致於信」指「義人成聖,窮其一生」,表明全人得救需要「一生」的過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2)

因著耶穌被釘十架,我們因信得著赦罪之恩;因著耶穌死裡復活,我們因信得著新的生命;因著耶穌榮耀升天,我們因信得著聖靈內住。所以我們的罪得赦、重生和領受聖靈都不是自己的功勞,乃是因著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作成這一切的事實。「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2:10)

7. 福音的結果︰義人必因信得生

神在舊約,藉約伯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9:2)先知哈巴谷說:「惟義人因信得生。」(哈2:4)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 這裡所謂活著就是指他們免去神的刑罰。

但新約時代的人,因耶穌基督已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凡信祂名的人,不僅免去神的刑罰,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又得著基督的生命。「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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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福音書 主題經文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

(But these are written that you may believe that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Son of God, and that by believing you may have life in his name.)(NIV)

福音的「預言」(prediction):

以賽亞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賽61:1)

神藉先知以賽亞預言了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消息,中國人喜歡「福」,所以將這消息譯為「福音」(Gospel)。英文譯為「好消息」(Good News)或(Good Tidings)係因英文的「好」(Good)就是「神」(God)的同義詞。

從以賽亞書可以找到下列預言:

1. 預言基督降生: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7:14)

2. 預言基督受遣: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舉上升。(賽52:13)

3. 預言基督受苦: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53:3)

4. 預言基督受害:耶和華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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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會的「異端」

A. 基督信仰 三大要義

現今世上的「地區教會」有以「宗派」命名,如長老會、聖教會、浸信會、聖公會、信義會、衛理公會、門諾會、循理會、行道會等。有以「特色」命名,如靈糧堂、真理堂、禮拜堂、聚會所等,還有自成體系的地方召會

「基督信仰」有三大要義:神人共性的基督論、三位一元的神性論和因信稱義的救恩論。否認其中任何一種的教派,都被視為異端。

羅馬天主教拜馬利亞,不符合聖經;東方博士是拜耶穌,不是拜馬利亞(太2:11)。他們以馬利亞為神人的中保,也是不符合聖經,保羅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基督耶穌。」(提前2:5)但羅馬天主教都認同上述三大教義,所以他們只是在教義上有「偏差」,不致被視為「異端」。

B. 現今世上 三大異端

使徒約翰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一4:1)以下列舉三個異端,供大家參考防備:

摩門教︰(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st day Saints)

正式名稱是「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教主Joseph Smith自稱先知,從天使Moroni手中得到金屬片,翻成英文稱為「摩門經」(The Book of Mormon),並宣稱這是上帝在十九世紀中對聖經的增補。他們認為神有很多,他們依據「那些為死人受洗的…」(林前15:29),相信可以為死去的親人施洗而得救,他們相信救恩是藉善功而來。他們規定每個信徒有兩年宣教的義務,他們常常以兩人一組為單位,騎著單車,穿著製服,沿街挨家挨戶作探訪的工作。誠如經上所說:「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11:13)

耶和華見証人︰(Jehovah’s Witnesses)

「耶和華見証人」這個稱呼不曾出現在聖經,新約聖經有「作耶穌復活的見証人」。(徒1:8)他們不相信三位一元的神學思想,認為只有耶和華是神。他們相信耶穌是全能的上帝所造的大能的神,上帝造了兩個道,一個是正道的耶穌,一個是邪道的撒但。他們相信耶穌復活而為「屬神的靈」,但他們否定耶穌的「肉身復活」。他們不相信聖靈的位格,認為聖靈只是能力,是風,是氣,是上帝工作的力量。他們不相信有地獄的存在或永遠的刑罰,他們堅決反對輸血。他們最討厭十字架,只說耶穌是被掛在木頭上的。(彼前2:24)。他們常以查經為由,進入人的家中,斷章取義,傳講對他們有利的經文。誠如經上所說:「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6-7)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abbatarian Church):

認為初代教會的聖徒是在安息日聚會,所以今日一切基督徒皆應守安息日。他們認為守安息日不僅是為服權柄的記號,也有助於個人的得救。他們勉強引用多處經文,來確定基督復臨的時日,這在基本上是違背神的旨意的事,因為對於基督復臨的時日,神定意不給人預先知道(太24:36)。他們常以守安息日,就是每週六的聚會,來標榜這才是「真」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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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會的「實現」

A. 三位一元的「宇宙教會」(the universal church):

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5-19)

 耶穌說要把「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磐石不是指彼得這個「人」, 乃是指彼得所說的這句信仰告白的「話」︰「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要進入教會必須「承認」耶穌是基督,表明耶穌是完全的「人」,還要「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表明耶穌是完全的「神」。你就與永生神的兒子有了「關係」,有了關係就有「稱謂」︰稱耶穌為「救主」(the Savior),稱基督為「主」(the Lord),稱耶穌的父為「天父」,稱耶穌的靈為「保惠師」。這樣你就與宇宙的「創造者」,三位一元的神有了關係,你就進入「宇宙教會」(in Church),這教會是憑個人信心,藉決志禱告而進入的。

B. 三位一體的「地區教會」(the local church):

耶穌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15-20)

此處提到「弟兄」,表明這是個「具體的」教會概念。希臘文「教會」ἐκκλησία的字意是「一群被神呼召所組成的團契」。教會是「團契」(fellowship),是「有機體」(organism);基督是教會的「頭」(弗1:22),教會是基督的「體」(弗1:23)。教會又是「永生神的家」(提前3:15),所以在教會裡,大家都以「弟兄姐妹」相稱,以「互為肢體」相連。(羅12:5)

此處提到禱告的權柄是賜給「你們」,主耶穌應許地上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主就與他們同在。可見地區教會是由看不見的「三一神」與看得見的「諸多人」所組成的團契。地區教會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開始的,耶路撒冷教會,安提阿差會,保羅海外佈道所建立的諸教會,使徒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等等,這些分散在各處的「地區教會」都是「三位一元」的神在地上「具體」的表現。

主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19-20)人先因「信心」進入抽象的「宇宙教會」(in Church)成為「信徒」之後,還要進一步憑「行為」,藉「受洗」加入某個具體的「地區教會」(in the Church);在那裡接受裝備,預備作主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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