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類的「墮落」:

A. 始祖亞當,吃下禁果: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這是神對人所說的第一句話,與人的「生死」息息相關。那人需以園中果子為食物,但他若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他就要面臨死亡。這句話成了神與人所立的第一個聖約。神給那人「自由意志」,除禁果之外,他都可以隨意採來食用。人的自由表明神的恩典,白白的賜給了人。但是神的恩典同時也帶著人的責任,因為神不要人濫用衪的恩典。所以那人若食了禁果,就要付上死亡的代價。結果:「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 她丈夫也吃了。」(創3:6)

B. 犯罪之後,靈裡先死:

那人與女人在受造之初,是「有靈的活人」(創2:7),神的靈光使他們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可是當他們兩人吃下禁果後,神的靈光就立刻離開他們的身體。這種「分離」的狀態,就是聖經所謂的「死」。沒有了神的靈光,「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人的眼睛是靈魂之窗」,受造之初,他們的靈魂與神的聖靈同在,所以他們的眼睛不是自己的靈魂之窗,乃是「耶和華的眼目」(詩33:18)。可是當神的靈離開他們之後,這「自己」就顯露出來了。原本他們是「二人成為一體」(創2:25),犯罪後二人變成兩個「獨立的個體」。雖然他們的肉身並沒有立刻死去,但是在神看來,他們成了「無靈的死人」。

C. 男女之間,關係改變:

犯罪前那人稱神為他所造的配偶為「女人」,並且「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4-25)因為當時他們雖是「二人」,卻是「一體」。表示兩人之間沒有「自我」的存在,可以說是「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但是當他們吃下禁果之後,「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妻子為丈夫編做裙子,而是兩人各自為己編做裙子。這是經上首次出現「人的自己」,而且出現兩次。可見此時他們二人已是名符其實的「兩個獨自的個體」。所以當他們兩人發現自己赤身露體時,便各自採取自力救濟的方法。並且當神來審問那人違約時,他為了自衛,把一切的責任都推到神和那女人的身上。他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3:12)

D. 男人女人,各有勞苦: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創3:16) 又對男人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7-19)神定下犯罪後的「夫妻關係」︰「妻子必戀慕丈夫;丈夫必管轄妻子。」(創3:16)亞當使用神給他的「命名權柄」,(創2:19)「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創3:20)他們就被神趕出伊甸園,神為他們預備了皮衣,禁止他們再重返伊甸園。神「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

E. 亞當後裔,生在罪中:

亞當與夏娃是在犯罪後才開始「生養眾多,遍滿全地」,這罪性就如同遺傳基因,代代相傳。從此世人就「出生入死」,一生下來,就「死在過犯罪惡中」(弗2:1)。神的靈原是叫人得真自由(liberty)的,經上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自由。」(林後3:17) 但是這個罪性,卻是叫人得假自由 (licence),讓人放縱私慾,為所欲為。這個罪性的具體表現,就是自我中心(self-center)。牠裡面含有三個「自」:自大就是唯我獨尊,自私就是目中無人,自義就是偏行己路。經上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6:5)所以世人共同的籍貫都是「罪人」,世人共同的職業都在「犯罪」。

F. 人在罪中,身不由己:

起初神造人時,那人是由「靈、性、體」所組成的。人有聖善的靈同在,所以人性是本善的。但是亞當的後裔,因為沒有神的靈同在,這個代表「己」的「性」就變質了。於是成為「靈、魂、體」所組成的人,從此人性就本惡了。經上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此後,世人就活在罪中,而不自覺;享受罪中之樂,但至終成為罪的奴僕,而不自知。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羅7:18-20)真是一語道破罪人的光景。

G. 女人後裔,預表救恩: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4-15)此處經文中「女人的後裔」在希伯來原文是單數詞,馬太福音所記耶穌家譜上說:「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1:16)耶穌基督就是那女人的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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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類的「受造」:

A. 人類的受造是為神自己的榮耀︰

天地萬物的復原過程,都是為人類的受造而預備的。從「生存」的空間,「生長」的環境到「生活」所需的食物,神都預備好了,最後神才造人。經上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賽43:7) 所以萬物是為人類受造,人類是為上帝受造。人類可以說是上帝創造的「極品」。在創世記,神用三個不同的字來描述人類的受造︰

1.「創造」בּרא (H1254)和「製造」עשׂה (H6213):

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創5:1)

(When God created man, he made him in the likeness of God. )(NIV)

2.「模造」יצר (H3335):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2:7)

(The Lord God formed the man from the dust of the ground.)(NIV)

 B. 人類的受造是依神的形像和樣式: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

1. 神的形像(image):

神是靈(約4:24),並沒有可見的肉身,所以神的形像不在於人的「外面」,而在於人的「裡面」。經上說︰「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所以在人的裡面有「真理」,使人可以分辨「真假」(truth or false);有「仁義」,使人可以分辨「是非」(right or wrong);有「聖潔」,使人可以分辨「善惡」(good or evil)。

形像代表權柄。神是神聖可畏的,自然神的形像也是神聖可畏的。人有了神的形像,便有人性的尊嚴,不容放棄也不容破壞。在所有受造物中,只有人具有神的形像,人就成了「萬物之靈」的活物。神說︰「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

2. 神的樣式(likeness):

形像注重於「本質」,樣式注重於「效法」。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太11:29)表明人類有「模仿」的本能和「學習」的潛力。人類模仿神的「創造」(創1:1) 就「發明」了許多的東西,模仿神的「發言」(創1:3)就「發表」了許多的理論,模仿神的「光照」(創1:4)就「發現」了許多的定律,這些都足以証明人類是具有神的「樣式」。

C. 人類的受造是來自天地的結合︰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塵土是屬物質的,是屬地的,是可見的。生氣是屬靈性的,是屬天的,是看不見的。所以人是「天地結晶」,配稱為「頂天立地」。神以「地上」(ground)這個希伯來文字אדמה(H127)相似的發音,稱這具有神的形像和樣式的活物為「人」(man),אדם(H120) (創5:2)。神既有「三一」(trinity) 的屬性,所以人也有。經上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帖前5:23)人的「三一」本是指「靈、性、體」而言,但犯罪後人「性」改變,成了「靈、魂、體」。分述如下︰

1. 體的部份:(body)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這塵土就是體的成份。今天科學家證實,人體中有37種化學原素與塵土完全相同。體是屬物質的部份,上帝對它定下新陳代謝的定律,所以它需要食物。上帝也對它的功能運作定下作息的定律,所以它需要休息和睡眠。它既是由塵土所組成的,最後終必毀壞而歸於塵土。(創3:19)

2. 靈的部份:(spirit)

耶和華神又將自己的生命之氣吹在人的鼻孔裡,這生命之氣就是靈的成份。人有神的靈同在,就異於其他活物。這靈是聖善的靈,所以人受造之初是性本善的。靈的功能在於認識神,所以人不論是文明或落後都有宗教心(religion),「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靈也能挖掘人的隱密處的功能,所以人都有良心(conscience)。「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20:27)

3. 魂的部份:(soul)

魂是生命的現象,是體與靈的結合,具備許多實質的功能,它掌握人的心思、性情和意念。心思(heart)是魂與靈的結合,包括理性(判斷是非),德性(判斷善惡),靈性(與神交通)。「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4)「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103:1)「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意念(mind)是魂與體的結合,與外界交通的管道,更是一切「決定」(make up your mind)的所在。性情(nature)是魂單獨的部份,是一切「情緒」(emotions)的所在。

所以經上說︰「你要盡心(heart)、盡性(soul)、盡意(mind)、盡力(strength)愛主你的神。」(可12:30)魂既是體與靈的結合,所以當體死後,來自體部分的魂就隨體埋沒了。但靈是不滅的,所以人死後,靈與來自靈部分的魂仍在一起,最後人的「靈魂」不是「與神永遠同在」,就是「與神永遠隔離」。因為神造人時,也把神的屬性「永恆」放在人的「靈魂」裡。

D. 神造男又造女使他們成為配偶︰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樣式受造︰神是「三」,所以人有「三」,就是「靈魂體」。神也是「一」,所以神起初只造「一」人。神有「位格」,但沒有「性別」。神見所造的活物都是「有公有母」,彼此可以匹配,唯見「那人獨居不好」(創2:18)。所以神再從「那人」身上,「造出」一個與他同樣具有神形像和樣式的人。在希伯來原文,造那人的「造」是בּרא(H1254);造女人的「造」是בּנה(H1129)。英文譯本也採用不同的字,前者用created,後者用made。

起初那人受造時並沒有性別可言,經上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he created him; 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NIV)英文譯本、希伯來文聖經或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聖經都是使用「陽性與陰性」,而非「男與女」。用後人的觀點來看,那人受造之初是具有「兩性特徵」於一身的人。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2:22)本節經文的「肋骨」,在希伯來文是צלע(H6763),字意是「附屬物」或「旁物」。此字在舊約用過42次,只有兩處經文譯為「肋骨」(但7:5);其餘不同譯法:譯作「邊」或「旁」(出埃及記);譯作「旁屋」(以西結書);譯作牆旁的「板」(王上6:14-16);譯作門旁的「扇」(王上6:34)等。

有學者主張從那人身上所取出的不一定是肋骨,而是那人身上的「旁物」。就是「一切屬於女性之物」。神從他身上取出這些「旁物」,以便再造一人。結果「那人」(man)就成了「男人」(man),另外從他身上再造出來的人,這「男人」(man)擁有神所賜「命名」(創2:19)的權柄,就稱她為「女人」(woman)(創2:23)。

神不但使這對男女「成為佳偶」,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神也使他們「成為配偶」,神說︰「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神更使他們「結為夫妻」,神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在伊甸園他們過著「坦誠相待,無己無我」的幸福美滿生活。經上說︰「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希伯來文的「丈夫」與「男人」是同一個字אישׁ(H376),而「妻子」與「女人」也是同一個字אשּׁה(H802)。由此可見經上所啟示的「婚姻」乃是指「男人與女人的連合」,所以同性的婚姻是不符合神心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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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創造的「頌歌」:詩篇104

詩人以周圍可見的「受造物」為主題,在他看來,這些受造物有如莊嚴耀目的袍子,穿在人眼不能見的「創造者」身上,彰顯出祂的榮耀。在首節之後,詩人以同心圓方式,設計詩歌的正文部分︰五詩段各有「三、五、九、五、三」的詩節。「九」的部分是全詩的中心,由三組三聯句組成,描述地上生物生命的豐美。正文之後,詩人以神如何維持地上的生命,和將一切歌頌讚美都歸給神作為結束。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耶和華我的神啊,你為至大!你以尊榮威嚴為衣服,(1)

披上亮光,如披外袍,鋪張穹蒼,如鋪幔子,在水中立樓閣的棟梁,用雲彩為車輦,藉著風的翅膀而行,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2-4)

將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動搖。你用深水遮蓋地面,猶如衣裳;諸水高過山嶺。你的斥責一發,水便奔逃;你的雷聲一發,水便奔流。諸山升上,諸谷沉下(或作:隨山上翻,隨谷下流),歸你為他所安定之地。你定了界限,使水不能過去,不再轉回遮蓋地面。(5-9)

耶和華使泉源湧在山谷,流在山間,使野地的走獸有水喝,野驢得解其渴。天上的飛鳥在水旁住宿,在樹枝上啼叫。他從樓閣中澆灌山嶺;因他作為的功效,地就豐足。他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給人用,使人從地裡能得食物,又得酒能悅人心,得油能潤人面,得糧能養人心。佳美的樹木,就是利巴嫩的香柏樹,是耶和華所栽種的,都滿了汁漿。雀鳥在其上搭窩;至於鶴,松樹是他的房屋。高山為野山羊的住所;巖石為沙番的藏處。(10-18)

你安置月亮為定節令;日頭自知沉落。你造黑暗為夜,林中的百獸就都爬出來。少壯獅子吼叫,要抓食,向神尋求食物。日頭一出,獸便躲避,臥在洞裡。人出去做工,勞碌直到晚上。(19-23)

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那裡有海,又大又廣;其中有無數的動物,大小活物都有。那裡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鱷魚游泳在其中。(24-26)

這都仰望你按時給他食物。你給他們,他們便拾起來;你張手,他們飽得美食。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願耶和華的榮耀存到永遠!願耶和華喜悅自己所造的!他看地,地便震動;他摸山,山就冒煙。(27-32)

我要一生向耶和華唱詩!我還活的時候,要向我神歌頌!願他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願罪人從世上消滅!願惡人歸於無有!我的心哪,要稱頌耶和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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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地的「復原」:

「六日創造」的真義

「六日創造」一詞已被沿用多年,代代相傳,以致我們常常以為神是用了「六日」的時間作創造的工。神是時間的創造者,自然神就不受限於時間。神在經上清楚表明七天的順序,是向人定規「六日作工,第七日要安息」的作息表。所以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2:27)直到今日,世上的「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啟5:9)的人都以七天為「週期」來定作息表。

「二次創造」的爭議

此外,「二次創造」論也是爭論已久的話題。有些人以為「起初神創造天地」,這是第一次創造的「結束」。「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是第二次創造的「開始」。但是神作工向來是「創始成終」(來12:2),表示神不會重複作同樣的事情。例如:耶穌成就神的救贖計劃,「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7)聖經也是神「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可見神創造宇宙萬物也只需一次。

「創造天地」的原意

還有些人以為「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但是我們若瞭解神的屬性,就知道神是「實在的」就不可能創造「空虛」的地;神是「條理的」就不可能創造「混沌」的地;神是「光明的」就不可能創造「黑暗」的地。

但是我們若從希伯來原文來看,「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句中的動詞 היה (H1961)可作「是」解,也可作「變成」解。例如:「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創19:26)所以「起初神創造天地」,這是指最初「創造」的天地。該句中的「天」(heavens)在原文是複數詞,也包括受造的「眾天使」;該句中的「地」(earth)在原文是單數詞。後來不知道經過「多少時間」,聖經在此也沒有啟示「什麼緣故」,地起了變化,成了「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後來也不知道經過多少時間,神為了照自己的形像造人,需要先把這塊失「地」復原,成為適合人居住的所在。以致接下來聖經記載神先恢復「地」(第三日),再恢復「天」(第四日)的過程。神用具體的「內容」對照「空虛」,用條理的「次序」對照「混沌」,並以「大放光明」對照「淵面黑暗」。復原後的天地,誠如中國人過年常說的一句話:「一元復始,萬象更新。」

主耶穌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可見這個「天地」並不是永久長存的。彼得說:「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3)可見我們信主的人有「新天新地」的盼望。使徒約翰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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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造的「經文」︰(創1:1-31)

創造天地 (創1:1)

起初,神創造

光復地天 (創1:2-31)

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面上。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神看著是好的。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神在聖經首卷創世記的首章經文,以「次序」的方式啟示了萬物的起源與物種的由來。這六日有其「對照」性質,我們可以從下列的表格內文看出端倪:(註:以顏色作對照)

六日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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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日創造 主題經文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創2:4)

(This is the story of how it all started of Heaven and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At the time God made Earth and Heaven, …)(Msg)

創造的「定義」(definition)︰

「創造」(creation)在聖經中只限於神的作為。神是萬物的唯一「創造者」(Creator)︰不是神「有」創造的能力,而是神本身就「是」創造的能力。「有能力」表示這能力有增減,甚至有用盡的時候。「是能力」表示這能力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創造」的定義是「無中生有」(from nothing into something),表示創造後,才有宇宙萬物。「上下四方謂之宇」這就是「空間」;「古往今來謂之宙」這就是「時間」。有了時空的限制之後,「萬物」就是一切的「受造物」(creatures)才成為「存在物」(beings)。

「創造」(create)有別於「造」(make)﹔造須先備有「材料」(material)或「原料」(ingredient),然後再「加工」(workmanship)才會有成品(product)。經上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可見神的創造是完全不費「吹灰之力」。反觀一切的受造物,都不能「光說不練」,都需要親自動手,或找人代勞,方可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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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神蹟與信心的「關係」:

A. 信心的定義: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Now faith is being sure of what we hope for and certain of what we do not see.)

人體有五種感覺器官:藉由眼睛產生視覺,藉由耳朵產生聽覺,藉由鼻子產生嗅覺,藉由舌頭產生味覺,最後藉由手指產生觸覺。這些都是屬物質世界的感覺。另外,人還需要有一種感覺器官,藉由它能將屬靈世界的一切,在我們身上顯為「實在」(reality),這就是人的「信心」。誠如人身上的五大感覺器官是神所造的一樣,人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該句經文中的代名詞「這」,依句法來看,就是指最靠近它的那個名詞「信」。這句話表明人的得救全然是個「恩典」(grace),連人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

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That’s why I tell you to have faith that you have already received whatever you pray for, and it will be yours.)

上述這句經文,從中文譯本很難看出動詞的狀態。但從英文譯本可以得知:經上所謂的「信心」是指「信是得著,就必得著」的信心。「信是得著」在原文是過去式,此處英文譯本使用現在完成式也相似,都表示該動作已成事實。而「就必得著」在原文是未來式,英文譯本也用未來式,表示因著信心已經得著的事,將來一定會得著。換句話說,沒有信心裡的得著,就沒有事實上的得著。

 B. 神蹟的作用:

神蹟不是「產生」(produce)得救信心的因素:耶穌在世上行了許多神蹟,但那些敵對他的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雖親眼看見了神蹟,卻仍不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為人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賜的。但神蹟能「加添」(prompt)人得救的信心,從耶穌在世上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來看可以證實:

當天耶穌同他的門徒們赴迦拿的婚宴(約2:2),耶穌要堅固他們的信心,所以在婚宴上行了「使水變酒」的神蹟,以加添門徒們的信心。

基督徒是因「信」稱義後,還要過一個與得救的「信」相稱的日常生活。保羅說:「義人必因」(羅1:17);「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神的兒子而」(加2:20);「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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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死人復活的「神蹟」:

A. 耶穌使睚魯的獨生女在「床上」死裡復活:

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的哭泣哀號。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甚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繙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的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耶穌切切的矚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喫。(可5:35-43)(太9:18-25)(路8:41-56)

B. 耶穌使寡婦的獨生子在「路上」死裡復活:

過了不多時,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極多的人與他同行。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裡的許多人同著寡婦送殯。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路7:11-15)

C. 耶穌使馬利亞的弟弟在「墳地」死裡復活: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他姐姐馬大的村莊。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耶穌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並拉撒路。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說:「主阿,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的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裡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裡,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又甚憂愁,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裡?」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耶穌哭了。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耶穌又心裡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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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神蹟的「公式」:

神蹟=神的能力+人的信心

A. 一個生來就瞎眼的人,耶穌主動醫治但過程十分複雜,因他沒有信心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的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約9:1-7)

B. 一個被人帶來的瞎子,耶穌醫治他的過程較前者單純,因他信心不足

他們來到伯賽大,有人帶一個瞎子來,求耶穌摸他。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甚麼了?」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隨後又按手在他眼睛上,他定睛一看,就復了原。(可8:22-25)

C. 一個渴慕醫治的瞎子,耶穌醫治他的過程較前者迅速,因他信心充足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作甚麼?」 他們說:「主阿,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太20:29-34)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耶穌說:「要我為你作甚麼?」瞎子說:「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可10:46-52)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聽見許多經過,就問是甚麼事。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罷!」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路1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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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蹟的「意義」:

四福音書記載耶穌行了35件神蹟:只有五餅二魚的神蹟,是四福音書都有記載,可謂神蹟的代表。神蹟如同記號一樣,常令人「大開眼界」。在路上開車,看見「停」的記號,你就得遵守該記號所表示的規定。讓我們從五餅二魚這個外顯的「記號」(sign)來深入思想神所定規,要人遵行的隱藏的「意義」(significance)。

1. 渴慕真理的人,就能見到神蹟:

「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喫飯也沒有工夫。他們就坐船,暗暗的往曠野地方去。眾人看見他們去,有許多認識他們的,就從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裡,比他們先趕到了。」(可6:31-33)

這批「眾人」渴慕追求真理,雖然耶穌同使徒坐船想要遠離他們,他們卻「窮追不捨」。從步行到奔跑,其目的就是要先趕到對岸,來見耶穌。

2. 信靠耶穌的人,就能見到神蹟: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喫呢?』….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約6:5-9)

腓力講求實際,認為「人多錢少」顯然這點錢不夠買食物給眾人吃。安得烈卻信心十足,相信「僧多粥少」對耶穌而言,絕對不是問題。

3. 願意奉獻的人,就能見到神蹟:

耶穌手上的五餅二魚從何而來,只有約翰有記載(約6:9):來自一個孩童。當天在場的人有些也自備食物,但是他們認為這些食物若奉獻出來,也不夠眾人分享。然而這個孩童以「單純的心」願意將自己的食物,奉獻出來,交給耶穌的使徒。因著這個孩童的「拋磚引玉」,帶來五千人的飽食。

4. 分享恩典的人,就能見到神蹟:

「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可6:39-42)

當天在場的人光是「男人共有五千」(可6:44),耶穌不叫他們「前來排隊,領取食物」,乃叫他們「坐在原地,等候食物」。食物是由耶穌「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太14:19),每個人拿到食物後,就往下傳遞,直到最後一人。結果「都隨著他們所要的」(約6:11)吃飽了。

5. 珍惜恩典的人,就能見到神蹟:

「他們….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路9:17)

這五餅二魚不但餵飽了五千男人,還有「剩下的零碎」要餵飽其他的婦女和孩子(太14:21)。「五」餅「二」魚的數字相加是「七」,這是神人合一的屬地的完全數。最後裝滿「十二」籃子,這是神人合一的屬天的完全數。可見神蹟如同神的屬性一樣是「完完全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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