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從應許到應驗,從應驗到試驗 (創22:2-3)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Then God said, "Take your son, your only son, Isaac, whom you love, and go to the region of Moriah. Sacrifice him there as a burnt offering on one of the mountains I will tell you about." Early the next morning Abraham got up and saddled his donkey. He took with him two of his servants and his son Isaac. When he had cut enough wood for the burnt offering, he set out for the place God had told him about.

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愛子」(22:2),正像耶穌基督是父神的「獨生愛子」(約3:16)(太3:17)一樣。摩利亞山就是後來聖殿的所在地,經上說:「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代下3:1)聖殿的所在地就是新約時代的耶路撒冷,耶穌基督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各各他」(太27:33)被釘十字架的,正像以撒被帶到摩利亞山上獻為燔祭一樣。

摩利亞山距當時亞伯拉罕的住處別是巴,「騎驢」要有「三天」的行程。(22:3-4)耶穌基督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時,也是「騎驢」(太21:7),並且他也是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可8:31)在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件事上,我們大都看重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和順服,其實更重要的是以撒對他父親的信心和順服。亞伯拉罕是敬畏神的,相信以撒也是敬畏神的。凡是敬畏神的人都表現在下列三件事上:完全的降服,絕對的信靠和無疑的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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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從應許到應驗,從應驗到試驗 (創22:1)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Some time later God tested Abraham. He said to him, “Abraham!" “Here I am," he replied.

亞伯拉罕老來得子,「喜出望外」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從以撒斷奶的日子,他「擺設豐盛的筵席」(21:8)可以得到証明。經上說:「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22:1)「這些事」是指何事,值得我們來思想。根據前面章節的記載可以看出是指下列兩件重大的事:頭一件是「安內」,指亞伯拉罕打發夏甲和以實瑪利離開家門(21:14);另一件是「攘外」,指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起誓(21:31)。在這兩件重大事件結束後,神才來試驗亞伯拉罕是否依然「尊主為大」。

「試驗」(test)本身包括了「試煉」(try)與「試探」(tempt),二者之差異完全在於「試驗前的動機」與「試驗後的結果」。出於善的動機是試煉,出於惡的動機是試探,所以經上說:「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雅1:13) 因為神是良善的。(God is good.)反觀,魔鬼撒但是專以試探人為業的,所以經上說:「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太4:3)因為魔鬼是邪惡的。(Devil is evil.)

當試驗臨到你時,你能靠著神勝過它,那這個「試驗」就成了你的「試煉」。基督徒必須經過這樣的「試煉」,基督徒的「品格」才能顯明出來,所以經上說:「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3-5)。反觀,當試驗臨到你時,你若沒有遵照神的旨意而行,那這個「試驗」就成了你的「試探」。「首先的人亞當」就是人類「敗於試探」的最好借鏡,而「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就是人類「勝過試煉」的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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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從生以實瑪利,到逐以實瑪利 (創17:1-21:34)

創17:1-18 (略)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17:19)

Then God said, "Yes, but your wife Sarah will bear you a son, and you will call him Isaac. I will establish my covenant with him as an everlasting covenant for his descendants after him.

創17:20-21:3 (略)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創21:4-5)

When his son Isaac was eight days old, Abraham circumcised him, as God commanded him. Abraham was a hundred years old when his son Isaac was born to him.

創21:6-34 (略)

「以撒」是「他笑」的意思,在他出生前,亞伯拉罕有「喜笑」(17:17),撒拉有「暗笑」(18:12)。在他出生時,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21:6)可是到了以撒斷奶時,亞伯拉罕為此「大擺宴席」(21:8),「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21:9)就理直氣壯地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21:10)

「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21:11)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亞伯拉罕就遵照神的指示,聽從撒拉的話,並且立刻採取行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他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他,打發他走。夏甲就走了。」(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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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從生以實瑪利,到逐以實瑪利 (創16:1-16)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他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他。撒萊苦待他,他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他,對他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他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他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或許亞伯蘭「望子心切」,因為他的名字「亞伯蘭」是「尊貴之父」的意思,加上神一再地應許他的後裔要多如「地上的塵沙,天上的眾星。」此時距離他出哈蘭已有十年之久了,眼看著家中的財物愈來愈多,而自己的膝下猶空,沒有一個兒子。就在這樣的光景下,撒萊提議將使女夏甲與他同房生子,亞伯蘭也想到神曾對他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裔。」(15:4) 於是「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16:2) 在他86歲時,生了兒子,經上說:「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16:15)

在此之前,神曾對夏甲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16:11)神也預告了以實瑪利的一生,說:「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16:12)但亞伯蘭憑著信心向神祈求了十三年(從86歲到99歲),終於得著神的應允,神說:「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17:20)

夏甲之子以實瑪利的後代記在25章12-18節,「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25:18)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的東邊」這句話在希伯來文是個「雙關語」,也可以說:「他子孫與他眾弟兄的子孫是永懷仇恨。」英文的解釋有兩種:They lived to the east of all their brothers. 或 They lived in hostility toward all their brothers. 現今的阿拉伯人(以實瑪利的後代)與現今的以色列人(以撒的後代),二者之間的「永懷仇恨」就是源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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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從生以實瑪利,到逐以實瑪利 (創15:7-21)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亞伯蘭起初被神呼召時,神就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12:2-3) 後來在迦南地,神又對他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12:7)在他與羅得分手後,神又對他說:「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13:15-16)現在神再次向他顯現,對他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15:4) 並且說:「你的後裔要如同天上的眾星那樣多。」(15:5)

神主動與亞伯蘭立約,並按著當地立約的習俗,「預備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15:9)並且「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是鳥沒有劈開。」(15:10)並且明白指出「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5:18)這樣的應許之地,自古至今他們都還沒有完全得著。必須等到將來千禧年的國度時,才會完全實現。(參以西結書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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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從生以實瑪利,到逐以實瑪利 (創15:1-6)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After this, the word of the LORD came to Abram in a vision: "Do not be afraid, Abram. I am your shield, your very great reward. " But Abram said, "O Sovereign LORD , what can you give me since I remain childless and the one who will inherit my estate is Eliezer of Damascus?" And Abram said, "You have given me no children; so a servant in my household will be my heir." Then the word of the LORD came to him: "This man will not be your heir, but a son coming from your own body will be your heir." He took him outside and said, "Look up at the heavens and count the stars-if indeed you can count them." Then he said to him, "So shall your offspring be." Abram believed the LORD , and he credited it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是經上首次出現「因信稱義」的話。在新約聖經共有三處經文引述這句話:兩處是保羅引述的(羅4:3)和(加3:6),另一處是雅各引述的(2:23)。「因信稱義」是基督教信仰重大的教義,也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重大的主張,但是許多人對「因信稱義」的認知並不十分清楚。我們可從兩方面來分析:

「因信」是指人的方面,他必須先「知道」有神,然後再進一步來「認識」祂。亞伯蘭從小就「知道」有耶和華神,因為他是神所揀選的閃的後裔。在他被呼召後,耶和華神多次向他顯現,表明他與神有多次交通,據此可說他是「認識」耶和華。在舊約凡是提到「信」耶和華時,英文只用「believe」一字,但是在新約凡是提到「信」耶穌時,英文則用「believe in」兩字。但在中文都只用一個「信」字,以致我們常會認為單「信」就夠了。事實上還要「信入」,就是「認識」

「稱義」是指神的方面,是神改變對人的稱呼,我們本稱為「罪人」,如今得稱為「義人」,並不是我們本身有義,而是神將「耶穌的義」加在我們身上。經上提到人的義都不是指人的「本質」,而是指人與神的「關係」。所以保羅在羅馬書上明白表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7)可見在福音上是顯明「神的義」,不是「人的義」,並且這「義」是藉著人的第一個「信」(believe),再進入第二個「信」(believe in) 而顯明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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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從迦南到埃及,從埃及到迦南 (創14:1-24)

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亞伯蘭第三次的試探是「援救羅得」(14:1-24):當亞伯蘭得知以基大老瑪為首的「四王」聯軍,把「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14:12)時,他立刻「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14:14)「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14:15)「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14:16)

他凱旋回程時,遇到兩個王迎面而來: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提醒他「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深知是耶和華神使他能「以寡擊眾」,殺敗敵人,他主動「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14:20)這是經上首次提到「什一奉獻」。所多瑪王比拉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說話的口氣好像亞伯蘭的致富是由於他賞賜的結果。亞伯蘭本可將這些戰利品據為己有,但是他看重神的「賜福」遠比這些「財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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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從迦南到埃及,從埃及到迦南 (創13:8-18)

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亞伯蘭第二次的試探是「兄弟相爭」(13:1-12):因為「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13:2)而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13:5)「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13:6)此外、因為那地早有「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13:7)現在又加上亞伯蘭和羅得的人要住下來。於是「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13:7),他們為了牲畜的需要而爭奪有限的草原。於是亞伯蘭讓羅得先選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13:11)亞伯蘭學到一個功課,他必須完全交託神,神既然應許迦南地要賜給他的後裔,他就不必用自己的血氣去保守。當亞伯蘭對羅得說:「請你離開我」,相信他已經遵行起初神對他所說的呼召,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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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從迦南到埃及,從埃及到迦南 (創12:9-13:7)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法老的臣宰看見了他,就在法老面前誇獎他。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什麼事呢﹖為什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為什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他走吧。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南地」位在迦南地的南方,是一片不毛之地,少有迦南土族住在那裡。經上所記「下埃及」(12:10)或「上南地」(13:1)都是表明地勢高低的不同,如同「上」耶路撒冷,因為聖城是建在迦南地的最高處,所以「上下」不是指方向,而是指高低。

亞伯蘭在迦南地共遇到三次重大的「試探」:第一次的試探是「遇到饑荒」(12:10-20),他沒有向神呼求,就立即下埃及。並且為了「明哲保身」說謊,受到法老王的指責。在神的保守下,他不但沒有遭難,反而因撒萊的緣故,「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12:16)(埃及使女夏甲很可能是在此時得來的) 等到回到伯特利,他再次築壇獻祭。他學到一個功課,就是要完全相信神,並且知道迦南地的重要,因為此地是神應許要賜給他的後裔的(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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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從迦南到埃及,從埃及到迦南 (創12:5-8)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亞伯蘭要到「迦南地」必須先越過伯拉大河過河而來」正是「希伯來」(Hebrew)的字意,所以亞伯蘭就得稱為「希伯來人」的始祖(創14:13)。迦南地有一條重要的河流,就是約但河。當時迦南地的原住民大都住在約但河西邊(12:6),亞伯蘭還需要越過約但河方能進入「迦南美地」。

亞伯蘭在迦南地共築了三座壇,分別在示劍(12:7)、伯特利(12:18)、希伯崙(13:18),這三地的位置是自北向南,可以算是當時迦南地的重要城市。在示劍有提到「摩利橡樹」(12:6),在希伯崙有提到「幔利橡樹」(13:18),這些都是當地土族設有神龕的地方,算是他們的敬拜中心。亞伯蘭就在那裡築壇,表明他對耶和華神的忠貞,也堅定他個人的信仰根基。

築壇是為了獻祭,獻祭是為了感恩。從這三個地名的「字意」,我們對三合一的神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示劍是「肩膀」表明父神的能力,祂是全能的神(17:1)(28:3)(35:11)(43:14)(48:3)(49:25);伯特利是「神的家」表明藉著子神進入神的家,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羅7:4)(林前12:27)(弗4:12)(西1:24);希伯崙是「交通」表明藉著靈神與神交通,經上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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