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人」的事奉

神在「最大誡命」中要求祂的子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可見神的要求是要我們以「全人」的愛來愛祂。同理,神對祂子民事奉的要求也是「全人」的事奉,全人就包括了「靈、魂、體」三方面的事奉,保羅在羅馬書中教導我們如何做到「全人」的事奉,分述如下︰

A. 在靈方面︰「敬拜」的事奉

保羅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3-36)

此處經文可說是保羅的一段「禱告文」,他以「讚美」為開始,以「倚靠」為結束。全人的事奉是從個人的「靈修生活」開始︰藉著個人的「讀經生活」,才能明白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藉著個人的「禱告生活」,才能親身經歷神的同在與能力。在個人的信念中,深知「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並願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他。這種「與神親密的認識與交通」,就是全人事奉的「根基所在」。

B. 在魂方面︰「生活」的事奉

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此處經文可說是保羅的一段「勸勉詞」,他以「神的慈悲」為開始,以「神的旨意」為結束。他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就是表明事奉不是僅限於「某時某地」,而是與生活息息相關。「事奉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事奉。」這就是基督徒的「人生觀」,耶穌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

保羅又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這就是基督徒的「價值觀」,從過去重視物質生活,轉變為從永恆的角度來看這短暫的人生。這種「以基督的心為心,以神的眼為眼的心態」,就是一切事奉的「動機所在」。耶穌說︰「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所以基督徒在這世上所看重的,不是個人的「榮華富」或「功成名利」。而是「神的旨意」是否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C. 在體方面︰「聖工」的事奉

保羅說︰「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12:3-8)

此處經文可說是保羅的一段「分享詞」,他以「信心大小」為開始,以「諸般恩賜」為結束。在人的眼中所能看到的事奉,就是指體這方面的事奉。信主後,各人都有屬靈恩賜,恩賜雖有不同,但都有用處。保羅以人的「身體」作比喻,來說明恩賜與肢體的關係。他說:「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信徒是互為肢體,所以肢體之間要彼此聯絡,相互合作,共同來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西1:24)這種「善用恩賜,相互配搭的服事」,是一切事奉的「具體表現」。

D. 與神同工︰「正確」的事奉

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個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個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偕,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6-15)

此處經文可說是保羅的一段「警惕詞」,他以「與神同工」為開始,以「火的試驗」為結束。保羅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而且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所以,信徒的事奉要經歷「」與「」的雙重試驗:如果我們在這根基的事奉是「草木禾偕」,那是浮在水面,要叫人看見的「表面服事」。將來遇到火時,就完全被火燒毀了。如果我們在這根基的事奉是「金銀寶石」,那是沈在水底,不叫人看見的「深入服事」。將來遇到火時,不但沒有被燒毀,反而更加精煉。所以,「草木禾偕」的服事將來僅僅得救,沒有光彩;「金銀寶石」的服事將來不僅得救,還大有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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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錢的天上計算方式

無知的財主:(自己+金錢)-耶穌 = 靈魂滅亡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喫喝快樂罷。』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豫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的。」(路12:15-21)

少年財主官:(自己+金錢)+耶穌-順服 = 憂愁離主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從小我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一切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路18:18-25)

悔改的稅吏:(自己+耶穌)-金錢 = 歡喜蒙恩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他要看看耶穌是個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苦的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路19:1-10)

貧窮的寡婦:耶穌-(自己+金錢) = 特別蒙恩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21:1-4)

基督徒理財的正確觀念

我不是財務的「主人」(master)…………….財務的主人是神
我不是財務的「僕人」(miser)………………我不受財務支配
我乃是財務的「經理」(manager)………….我受神託付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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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祭」的意義

舊約的「死祭」:把牲畜殺死後,放在祭壇上燒毀。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1:3-9)

新約的「活祭」:把祭壇,即十字架放在人身體上。

舊約的「祭壇」是預表新約的「十字架」,代人贖罪的「祭物」是預表新約的「信徒」。但祭物是死的,信徒卻是活的。所以保羅說︰「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活祭」就是指信徒在「有生之年」,要活出與得救的恩相稱的基督徒生活,來見證主的美名。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舊約祭物的「預備過程」是新約信徒的「活祭預表」

從上述舊約經文有關「祭物」獻祭前的四個「預備過程」,可作新約信徒獻上「活祭」的預表,分述如下:

1. 剝皮:去除外表的虛偽,使表裡一致。(效法耶穌的信實)

2. 切塊:肉塊愈切變愈小,表謙卑無己。(效法耶穌的虛己)

3. 火燒:燒毀一切的肉體,成馨香之氣。(效法耶穌的捨己)

4. 水洗:藉神的道來清洗,裡外都潔淨。(效法耶穌的聖潔)

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背十字架」就是獻身在祭壇上,既是「天天背起」十字架,表明不是把自己「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是「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完成了贖罪祭,可以說:「耶穌愛我,為我而死。」耶穌要求眾人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可以說:「我愛耶穌,為祂而活。」所以新約的信徒雖然不用再獻祭,乃要將自己獻為活祭。在日常信仰生活中,確實活出基督的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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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奉獻」的意義

A. 主權轉移

保羅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2-13)

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B. 物歸原主

保羅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11:36)

大衛說︰「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24:1)

神說︰「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50:12)

C. 為主而活

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D. 奉獻標準

1. 當納的奉獻︰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2. 感恩的奉獻︰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出25:1-2)摩西說︰「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申16:17)

3. 慷慨的奉獻︰
伯大尼的馬利亞用「一生積蓄」買的香膏,獻給主: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頭上。…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太26:6-13)

那窮寡婦用「一切養生」所需的兩個小錢,獻給主︰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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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約強調「全人奉獻」

A. 照神旨意先獻自己

保羅說:「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8:1-5)

 B. 耶穌教導我們要給

耶穌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保羅提醒我們說:「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

C. 初代教會凡物公用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要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2:44-46)

D. 因耶穌使我們富足

保羅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

E. 保羅教導多多捐獻

保羅說︰「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貲豫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喫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林後9:5-11)

F. 受教的供應施教者

保羅說︰「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6:6)他又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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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舊約強調「物質奉獻」

什一奉獻「主題經文」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And so, dear brothers and sisters, I plead with you to give your bodies to God. Let them be a living and holy sacrifice-the kind he will accept. When you think of what he has done for you, is this too much to ask?) (NLT)

舊約強調「物質奉獻」

A. 亞伯拉罕獻十分之一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14:17-20)

B. 雅各承諾獻十分之一

雅各出了別是巴,向哈蘭走去;到了一個地方…在那裡躺臥睡了,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雅各睡醒了,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雅各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28:10-22)

C. 摩西規定獻十分之一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27:30)

D. 利未人應得十分之一

耶和華對亞倫說︰「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18:26)

E. 撒母耳囑獻十分之一

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撒上8:10-17)

F. 神重申當納十分之一

萬軍之耶和華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8-10)

G. 奉獻十分之一的典範

尼希米率領以色列人簽名立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榖、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尼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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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大「使命」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教會辦教育是依據最大使命

以上經文有四個「所有」(all),所以稱為「大使命」。從最大使命中可看出「教會」是一所「學校」︰

1. 立案︰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all authority)

2. 招生︰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all nations)

3. 註冊︰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4. 上課︰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all teachings)

5. 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all the time)

四福音書最後提到最大使命

四福音書的最後都有提到「大使命」,其中以馬太福音的記載最為詳實(太28:18-20);馬可與路加較為簡略:「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5-16);「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

至於約翰福音是以一次魚獲量的「數字」來教導「傳福音」的奧秘:「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約21:6)「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約21:11)這個「數字」可以排成一個「等邊三角形」,象徵傳福音是「兩人一組」的信徒與聖靈同工。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可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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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靈巧像蛇」是指傳福音的方法,保羅說:「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2-23)馴良如鴿」是指傳福音的方向,如同彼得他們遵照主耶穌的指示,「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如同保羅遵照聖靈的指示,「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徒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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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的「命令」

A. 給「教會」的新命令

主耶穌提到「最大誡命」時,還說:「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31)為了落實「愛人如己」這條誡命,主耶穌就賜給教會一條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從此處經文可得知「彼此相愛」的方式是照「神性的愛」(agape),而非「人性的愛」(philia)。神性的愛有下列三項特質︰

1. 神性的愛是「捨己」的愛:聖父捨了自己的獨生子。
神愛(agape)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2. 神性的愛是「犧牲」的愛:聖子耶穌成了贖罪祭物。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agape)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3. 神性的愛是「完全」的愛:聖靈賜能力使人愛神又愛人。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agape)生他之神的,也必愛(agape)從神生的。(約壹5:1)

神性的愛 vs 人性的愛

神性的愛雖是高標,但若從主耶穌對彼得三次「」的要求(約21:15-17)來看,只要我們說「實話」,坦誠自己的不足,像彼得一樣;因他有三次不認主的經歷,如今面對主時,他不再像過去一樣,「言過其實」。所以人性的愛也可成為彼此相愛的低標。

1. 第一次愛的要求︰
耶穌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agape)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philia)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2. 第二次愛的要求︰
耶穌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agape)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philia)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3. 第三次愛的要求︰
耶穌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philia)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philia)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philia)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保羅也引述「愛人如己」,作為「主內服事」的依據,他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3-14)

B. 給「世人」的新命令

神藉著使徒約翰的手記載了新約的兩個「新的命令」:一個是給教會的,另一個是給世人的;這兩個「新的命令」是息息相關的,所以也可說是同一個「新的命令」。經上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3-24)

在新約福音書中有兩條「最大誡命」(可12:28-31):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和「愛人如己」;在新約書信中只有一條「神的命令」(約壹3:23),在此命令中,首先神叫世人「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使徒約翰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由此可見「信不信耶穌基督的名」由不得我們自由選擇,而是神所命定的。其次,在信主加入教會後,神要我們「在主裡彼此相愛」,這也是主耶穌在世時所賜給教會的命令。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神的命令 vs 神的應許

這一條「神的命令」也是帶著「神的應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所以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5:17-19)「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在這個「神的命令」的最後,有提到「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耶穌榮耀升天後,聖靈才賜下來;今天世人的得救是先受「聖靈」的感動,才來決志「信耶穌基督的名」。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世人若拒絕聖靈的感動,就是「褻瀆聖靈」,他們的罪「總不得赦免」。主耶穌在此處還提到「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就是表明「信耶穌基督的名」如保羅所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8-10)所以主耶穌說:「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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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大「誡命」

舊約摩西的教導

摩西說:「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strength.)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5-9)

摩西使用三個「」字(盡心、盡性、盡力)來曉諭以色列人如何愛神,這三方面就是指「全人」,因為「」就是指「」,「」就是指「」,而「」就是指「」。

新約耶穌的教導

在福音書中共有三處引述摩西這句話:「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其中有兩處是主耶穌說的,有一處是律法師說的,分述如下: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28-30)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4-40)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路10:25-27)

耶穌所引述的以馬可記載的最詳實,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與摩西的相比,耶穌加了「盡意」(with all your mind),但那位律法師引述時,雖是使用四個「盡」,卻把「盡力」與「盡意」的次序擺錯了。

盡其所能來愛主

從下列經文得知,只要我們「盡其所能」就能滿足主耶穌的心。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可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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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摩西「律法」

摩西律法從廣義而言

是指記載在「摩西五經」(創、出、利、民、申)內的所有「律例典章」,包括記載在出埃及記的「十誡」。猶太人看重摩西律法,所以他們稱這五經為「妥拉」,就是律法書的意思。在眾多律法中,「十誡」具有特殊的意義;對我們新約信徒而言,除守主日取代安息日外,其餘「九誡」都含在主耶穌或新約使徒們的教導裡。至於其他記載在五經內的「律例典章」,如男子生後第八天行割禮、成人守節期的條例、日常的飲食條例等,都已不具任何效力。所以保使徒羅說︰「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4)希伯來書的作者稱呼這些條例為「屬肉體的」(來7:16),也是一無所成的」(來7:19)所以他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來7:18)

摩西律法從狹義而言

是指「十誡」以外的舊約律法。保羅統稱這些律法為「摩西的律法」(林前9:9)「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弗2:15)。這些規條不是神親自用手指頭寫在石版上的,而是摩西從神領受這些規條後,「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就吩咐擡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說:『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申31:24-26)使徒保羅說:「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3:19-25)

摩西律法從靈意而言

相形之下,「十誡」在舊約稱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賽5:24),在新約稱為「至尊的律法」(雅2:8)。是神用指頭親手「寫在石版上」的(出31:18),是神親口吩咐摩西把這兩塊石版「放在約櫃中」的(申10:2)。對我們新約的信徒而言,每個信徒都曾經歷「靈裡重生」。保羅說:「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5-6) 「律法是屬乎靈的」(羅7:14)所以他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由此可見保羅此處所指的「律法」或「誡命」,就是指舊約「十誡」中的「九誡」(守安息日除外)。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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