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7.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13:1-14:31)

摩西領以色列人過紅海

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出13:17-18) 他們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安營。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出13:20-21)摩西遵照耶和華的指示,在密奪安營。(出14:2)(民33:7)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車輛、馬兵,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對著巴力洗分,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法老臨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向耶和華哀求。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在埃及沒有墳地,你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出14:9-11)(詩106:7)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出14:13-14) 照耶和華的指示(出14:16),摩西向海伸杖,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出14:21-22) 再照耶和華的指示(出14:26),摩西就向海伸杖,到了天一亮,海水仍舊復原。

埃及人避水逃跑的時候,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水就回流,淹沒了車輛和馬兵。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出14:27-28)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僕人摩西。(出14:31)

這個紅海非今日的紅海

紅海希伯來文是ים yâm סוּף sûph (Sea of Reeds)原意是「蘆葦海」,確實地點無法得知,在出埃及記是指Lake Balah 或 Bitter Lakes:「 耶和華轉了極大的西風,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 (出10:19),可見紅海在離埃及地不遠的東邊。在民數記是指今日蘇伊士灣的紅海,「從以琳起行,安營在紅海邊。從紅海邊起行,安營在汛的曠野。」(民33:10-11)或指今日阿卡巴灣的紅海:「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民14:25),「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民21:4)那時代,「蘆葦海」是汎指埃及地東邊的海域。新約是用希臘文,ἐρυθρός eruthros θάλασσα thalassa,其字意就是「紅海」(red sea)。(徒7:36)(來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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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12:43-51)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合一

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還有許多的「閒雜人」,他們是「外邦人」不能吃逾越節的羊羔,所以耶和華神在以色列人從蘭塞出發,到達疏割時,定下了「逾越節條例」(出12:48-49):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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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12:34-42)

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12:35-36)以色列人從埃及人得來的「財物」,可算是他們在埃及為奴所得的「工價」。這也正應驗了當年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說:「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創15:13-14)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什麼食物。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出12:37-42)

歷史學者考據,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了四百三十年是在主前1876-1446年。以色列人後來遵照耶和華的指示 (出12:2), 就以出埃及的那個月定為猶太曆的「正月」,原稱為「亞筆月」(出13:4)(申16:1),後來他們被擄到巴比倫後,改稱「尼散月」(尼2:1)(斯3:7),並且訂正月十四日為「逾越節」。「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民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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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7:14-12:33)

摩西用十災對抗埃及王

法老既不聽從耶和華藉著摩西、亞倫所傳的「言語」,又輕看耶和華藉著亞倫所行的「奇事」,最後耶和華要「伸手重重地刑罰埃及」(出7:4)。前後共有「十災」,循序漸進,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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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6:10-7:13)

摩西用奇事對抗埃及王

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對你說的一切話,你都要告訴埃及王法老。」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我是拙口笨舌的人,法老怎肯聽我呢?」(出6:28-30)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但法老必不聽你們;我要伸手重重的刑罰埃及,將我的軍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領出來。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出7:1-5)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法老若對你們說:『你們行件奇事吧!』你就吩咐亞倫說:『把杖丟在法老面前,使杖變作蛇。』」摩西、亞倫進去見法老,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出7:8-13)

摩西和亞倫都是「神的僕人」,「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照樣行了。」(出7:6)保羅對哥林多的教會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1-4)

摩西和亞倫處在神與人之間:在「神」來說,他們是奉神的「指示」去跟法老交渉,容以色列人出埃及;在「人」而言,他們是奉神的「指派」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耶和華說:「『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對那亞倫、摩西說的。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出6:26-27) 所以按以色列人的「血統」來說,亞倫先於摩西(出7:7);但是按「統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來看,摩西先於亞倫(出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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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5:20-6:9)

耶和華以應許堅固摩西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主啊,你為什麼苦待這百姓呢?為什麼打發我去呢?自從我去見法老,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出5:22-23) 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容以色列人去,且把他們趕出他的地。」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要把他們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出6:1-5)

接著神就以下列「七大應許」來堅固摩西的信心: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作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們領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 (出6:6-8)

從下述這段經文的英文譯本(NIV)可以清楚看出神的「七大應許」:

1. I will bring you out from under the yoke of the Egyptians.

2. I will free you from being slaves to them.

3. I will redeem you with an outstretched arm and with mighty acts of judgment.

4. I will take you as my own people.

5. I will be your God.

6. I will bring you to the land.

7. I will give it to you as a possession.

摩西將這話告訴以色列人,只是他們因苦工愁煩,不肯聽他的話。(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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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後四十年:天命不可違 (出5:1-19)

摩西用言語對抗埃及王

耶和華曾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21) 相信摩西一直把神的話「藏在心裡」。後來摩西、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他們說:「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免得他用瘟疫、刀兵攻擊我們。」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什麼叫百姓曠工呢?你們去擔你們的擔子吧!」又說:「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眾多,你們竟叫他們歇下擔子!」當天,法老吩咐督工的和官長說:「你們不可照常把草給百姓做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他們素常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呼求說:『容我們去祭祀我們的神。』你們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聽虛謊的言語。」(出5:1-9) 結果法老不但不放人,還下令不再供給以色人做磚的草,但磚卻要「如數交納」(出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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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中四十年: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出4:18-31)

耶和華使亞倫摩西相遇

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出4:19)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4:24-26)摩西有兩個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其中有一子尚未受割禮。摩西將成為「神的僕人」,必須「以身作則」才能作「全民表率」。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他就去,在神的山遇見摩西,和他親嘴。摩西將耶和華打發他所說的言語和囑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摩西、亞倫就去招聚以色列的眾長老。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百姓就信了。以色列人聽見耶和華眷顧他們,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下拜。(出4:27-31)摩西打發西坡拉帶著兩個兒子回到她父親葉忒羅那裡。(出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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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中四十年: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出4:10-17)

耶和華命亞倫與他同工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摩西說:「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蹟。」(出4:10-17)

摩西在四十歲時,「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7:22),如今他已是八十高齡,卻對神說他本是「拙口笨舌」,由此可見此時的摩西在「態度」上已經是「今非昔比」。神使用人作為祂的器皿,祂所看中的不是人的「才能」,乃是人的「意願」。所以當摩西對神說:「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O Lord, please send someone else to do it.)(NIV) 耶和華神就不喜悅,而向摩西發怒。並且給摩西「機會教育」,叫他知道不是「人自己能」,乃是「神使人能」。神更叫亞倫成為摩西的「同工」,對摩西說:「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It will be as if he were your mouth and as if you were God to him.)(N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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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中四十年: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出4:1-9)

耶和華堅固摩西的信心

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他的尾巴,他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

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痲瘋,有雪那樣白。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周身的肉一樣;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蹟,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蹟。這兩個神蹟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

埃及人視「蛇」為「權勢表徵」,視「大痲瘋」為「無可救藥」,視「尼羅河水」為「生命源頭」。摩西若能行這三件神蹟,就足以證明他是「耶和華的使者」,有「神的能力」在他身上彰顯出來。耶穌出來傳道後,在迦拿的婚宴上「使水變酒」。當天參加婚宴的有耶穌的十二個門徒(約2:2),這個神蹟就是在堅固門徒們對耶穌的信心。經上記著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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