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律法從廣義而言
是指記載在「摩西五經」(創、出、利、民、申)內的所有「律例典章」,包括記載在出埃及記的「十誡」。猶太人看重摩西律法,所以他們稱這五經為「妥拉」,就是律法書的意思。在眾多律法中,「十誡」具有特殊的意義;對我們新約信徒而言,除守主日取代安息日外,其餘「九誡」都含在主耶穌或新約使徒們的教導裡。至於其他記載在五經內的「律例典章」,如男子生後第八天行割禮、成人守節期的條例、日常的飲食條例等,都已不具任何效力。所以保使徒羅說︰「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4)希伯來書的作者稱呼這些條例為「屬肉體的」(來7:16),也是「一無所成的」(來7:19)所以他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來7:18)
摩西律法從狹義而言
是指「十誡」以外的舊約律法。保羅統稱這些律法為「摩西的律法」(林前9:9)或「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弗2:15)。這些規條不是神親自用手指頭寫在石版上的,而是摩西從神領受這些規條後,「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就吩咐擡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說:『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申31:24-26)使徒保羅說:「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3:19-25)
摩西律法從靈意而言
相形之下,「十誡」在舊約稱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賽5:24),在新約稱為「至尊的律法」(雅2:8)。是神用指頭親手「寫在石版上」的(出31:18),是神親口吩咐摩西把這兩塊石版「放在約櫃中」的(申10:2)。對我們新約的信徒而言,每個信徒都曾經歷「靈裡重生」。保羅說:「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5-6) 「律法是屬乎靈的」(羅7:14)所以他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由此可見保羅此處所指的「律法」或「誡命」,就是指舊約「十誡」中的「九誡」(守安息日除外)。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