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上的救恩有「三個階段」:
保羅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此處經文表示「救恩」是在於「全人得救」,就是靈、魂、體的得救。可分三個階段,分述如下:
1. 靈的得救(justification):
先前,你已從罪的刑罰得了釋放。(We were saved from the penalty of sin in the past.)「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世人「罪人稱義」就已得著神的赦罪之恩。這是「既成事實」,也是保羅所提要「忘記背後」的事。
2. 魂的得勝(sanctification):
如今,你正從罪的權勢得了釋放。(We are being saved from the power of sin in the present.)「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10)信徒有 「聖靈內住」後,就開始過一個與得救的恩相稱的成聖生活。這是「窮其一生」的功課,也是保羅所提要「努力面前」的事。
3. 體的得贖(glorification):
將來,你將從罪的纏擾得了釋放。(We will be saved from the presence of sin in the future. )「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8)信徒最大的盼望是「主的再來」,祂要接我們回到天家,並賜給我們一個永不衰殘的「榮耀形體」。這就是保羅所提「向著標竿」的事。
保羅說:「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9-10) 此處經文「一語道破」:「罪人稱義,只需一刻;義人成聖,窮其一生」的全備救恩。
B. 天上的救恩是「一勞永逸」︰
回到天家後的聖徒是否還有犯罪的可能呢?經上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12:22-23)從「被成全之義人」可知被提後的聖徒是永不會再犯罪了,如同那些「蒙揀選」的天使(提前5:21)一樣。
林前6:11
如今,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