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創2:4)
(This is the story of how it all started of Heaven and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At the time God made Earth and Heaven, …)(Msg)
創造的「定義」(definition)︰
「創造」(creation)在聖經中只限於神的作為。神是萬物的唯一「創造者」(Creator)︰不是神「有」創造的能力,而是神本身就「是」創造的能力。「有能力」表示這能力有增減,甚至有用盡的時候。「是能力」表示這能力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創造」的定義是「無中生有」(from nothing into something),表示創造後,才有宇宙萬物。「上下四方謂之宇」這就是「空間」;「古往今來謂之宙」這就是「時間」。有了時空的限制之後,「萬物」就是一切的「受造物」(creatures)才成為「存在物」(beings)。
「創造」(create)有別於「造」(make)﹔造須先備有「材料」(material)或「原料」(ingredient),然後再「加工」(workmanship)才會有成品(product)。經上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可見神的創造是完全不費「吹灰之力」。反觀一切的受造物,都不能「光說不練」,都需要親自動手,或找人代勞,方可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