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人之間的「關係」

A. 從罪性而言:

「聖父」頒佈律法叫人知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聖子」成就救恩替人贖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

「聖靈」賜予能力使人勝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B. 從差遺而言:

「聖父」差遣人︰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以賽亞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6:8)

「聖子」差遣人︰耶穌進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8-19)

「聖靈」差遣人︰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13:2)

C. 從關係而言:

「聖父」是「神」,我們是祂的「子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7:6)

「聖子」是「神」,是我們的「救主」、「主」、「朋友」,我們是祂的「僕人」、「新婦」︰「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2:11)「人子來….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路7:34)「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21:2)

「聖靈」是「神」,是「保惠師」,我們是祂所居住的「聖殿」:「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各房…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1-22)

「聖父」有兒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聖子」有弟兄,沒有兒女︰「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7)「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

「聖靈」沒有兒女,也沒有弟兄

D. 從禱告而言:

禱告時,我們可以說︰在「聖靈」裡,奉「聖子」的名,向「聖父」禱告。

決志時,對「聖父」說︰「對不起」,對「聖子」說︰「謝謝您」,對「聖靈」說︰「請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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