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鮑森 雅各書.2

雅各書第二章談到「因行為稱義」,很多人認為跟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矛盾,其實保羅所謂的行為,是指守律法的行為,而雅各所謂的行為,是指行動。雅各的意思是,沒有行動的信心是死的,無法證明你真的相信。雅各說,我們必須憑著信心拿出行動,否則就不算有信心,光在嘴巴上說相信無法使我們得救。保羅說,光是守律法不能使你得救,只有信心能使你得救;但雅各說,信心必須有行動才行,不只,是嘴巴上講一講,還必須有行動。這兩者之間並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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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發表於 16.雅各書, b. 新約縱覽, H.大衛鮑森專題講座。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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