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 前四十年:天生我才必有用 (出2:10-14)

摩西生長在埃及的皇宮

「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裡,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H4872 משׁה môsheh mo-sheh’) 意思說:『因我把他從水裡拉出來(drawing out)。』」(出2:10) 司提反作見證時提到,「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他將到四十歲,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到了那裡,見他們一個人受冤屈,就護庇他,為那受欺壓的人報仇,打死了那埃及人。他以為弟兄必明白神是藉他的手搭救他們;他們卻不明白。第二天,遇見兩個以色列人爭鬥,就勸他們和睦,說:『你們二位是弟兄,為什麼彼此欺負呢?』那欺負鄰舍的把他推開,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昨天殺那埃及人麼?』」(徒7:22-28)

摩西雖生長在埃及宮裡,貴為法老女兒的兒子,但是他深知他生來是希伯來人,心中常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的弟兄。在四十年的成長過程中,因為擁有高超的品格,淵博的學識和豐碩的戰績,他心中難免就產生個人的「優越感」。但是又因為自己本是希伯來人,而他的親族們正受到埃及人不平等的待遇,心中又難免產生民族的「自卑感」。此時他想靠著自己「文武兼備」的才幹,來拯救自己的同胞。沒想到因「路見不平」,結果「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裡。」(出2:12)第二天又因「主持正義」,結果被當事人舉發他「殺人滅屍」。

本篇發表於 12.預表聖僕 與神同工, D.聖經導讀。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Twitter picture

您的留言將使用 Twitter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