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遠遠地看見他,趁他還沒有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彼此說:你看!那作夢的來了。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把他丟在坑裡;那坑是空的,裡頭沒有水。
「抓住機會」一向是雅各家族的「專長」,可以說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們同謀,共商大計來「雪恥報仇」。有些人提議:「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創37:20)後來流便發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不可下手害他。」(創37:22)最後,他們順從長兄流便的建議,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把他丟在坑裡;那坑是空的,裡頭沒有水。」(創37:23-24) 所以彩衣離開約瑟,他頓時「失去光彩」;人卻陷在黑暗的深坑裡,但因坑中無水,雖暫時不致於淹死,但終久有可能餓死在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