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This is the accoun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When the LORD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and no shrub of the field had yet appeared on the earth and no plant of the field had yet sprung up, for the LORD God had not sent rain on the earth and there was no man to work the ground, but streams came up from the earth and watered the whole surface of the ground- the LORD God formed the man from the dust of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the man became a living being.
【人是天和地的產物】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與「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創2:4)二者之間有顯明的差異。前者是神在「絕對時間」的作為,也就是一切受造物的「起初」,包括時間和空間,這是神「使無變有」的「創造」(H1254)。後者是神在「相對時間」的作為,也就是在時間與空間受造後,神「除舊佈新」的「復原」(H6213)。前者用「神」,這是造物主對一切受造物的「普遍」啟示。後者用「耶和華神」,這是造物主對人的「特殊」啟示。
在希伯來原文中是「創造天地」與「造地天」,中文譯本沒有把順序譯對,英文譯本則是合乎原文的順序,「This is the accoun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When the LORD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所以神是先創造「天地」,以後是復原「地天」,這就啟示了神作工的法則:「在那裡失去,就要從那裡得著。」例如,人是在靈裡失去的,就要先從靈裡得著。耶穌的門徒們是在耶路撒冷失敗的,耶穌復活後吩咐他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賜下,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証。(徒1:4)
「耶和華」,現代英文譯為「LORD」,在希伯來原文是H3068יהוה yeh-ho-vaw’,其字意相當於英文「verb to be」的第一人稱(我是),屬「現在未完成式」,相當於英文的「現在簡單式」。後來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因為「耶和華」的字意是「我是」(be)所以祂的「有」就是「自有永有」(self-existent or eternal),祂是一切的「創造者」,也唯有祂是「造物主」。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三次使用「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來稱呼這位「神」,因為「耶和華」的時態是「現在未完成式」,所以祂的「存在」是不受時間或空間的限制,祂的「能力」也是「全能」的。(啟1:4;1:8;4:8)
「耶和華」是「神」的名字嗎? 這個問題困擾中文聖經讀者為時已久,因為中文譯本是這樣寫者: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出3:15)「名」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H8034 שׁם shame 是 an appellation, as a mark or memorial of individuality,就是對某個「個體」的記號或記憶,也就是「稱呼」(appellation) 。任何「獨一」的個體都不需要有個「名字」以示區別於其他的「同類」,「神」既是「獨一」的,自然不需要有個「名字」,但是有個「稱呼」卻是必要的。
中文所謂的「名稱」,是指「名字」和「稱呼」的組合,二者之間的差異常被人忽略了。許多聖經讀者對「耶穌基督」或「基督耶穌」的組合也感到困惑不解,那是因為他們不明白,耶穌是「名字」 (name)(She will give birth to a son, and you are to give him the name Jesus.)(太1:21),基督是「稱呼」 (call)(… the husband of Mary, of whom was born Jesus, who is called Christ.)(太1:16)。
弄清楚「耶和華」不是神的名字後,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麼英文譯本使用「LORD」,也就是「主」這個稱呼。猶太人讀經時,看到 יהוה時,就以adonay,也就是「主」來取代。後來有人將יהוה(Y-H-V-H)各字母間插入adonay的三個母音(a,o,a),讀成YaHoVaH,英文從德文譯成Jehovah,中文直接從YaHoVaH譯成「耶和華」(閩台語發音)。
在「創造天地的來歷」中的「來歷」,希伯來原文 תּולד to-led-aw’ 是「後代,家族」的意思。此字與「亞當的後代」(創5:1)和「他拉的後代」(創11:27)同屬一個字,這三處經文的英文譯本都是「account」。由此可見從本節起,神所要創造的「人」乃是「天地」的後代,因為人是由「塵土」所造,是屬「地」的;又有神的靈氣,是屬「天」的,正如國人所說,人是「頂天立地」,「天生地養」的活物。
相信「人」受造時,絕不是「嬰孩」也不是「兒童」,應該是已經具有行為能力的「成人」,否則 神如何會與他立約呢? (創2:15-17)至於「那人」當時幾歲,經上沒有明白啟示,我們只知道後來經上說「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創5:5)事實上應該說「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年就死了。」因為他並不是生下來,從零歲起算的。英文譯本忠於原文,譯為「years」(年),而非「years old」(歲)。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此處的「造」(form)在希伯來原文是H3335 יצר yaw-tsar’ ,是「塑造」或「模造」的意思,正如陶匠利用黏土製造陶瓷器一樣。人若只是塵土所造,那自然是「土裡土氣」,但有了神的靈氣之後,人就變成「神氣活現」了。動物也有「靈」,但是牠們的靈與人的靈是不能「相提並論」,因為經上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傳3:21),此處中文譯本與原文不符,在希伯來原文中,這兩處都使用「靈」H7307 רוּח roo’-akh,英文譯本都是「spirit」。
「人」在希伯來文是H120 אדם aw-dawm’,與「地上」(ground) H127 אדמה ad-aw-maw’ 發音相似。中文譯本此處加進去原文沒有的「名叫亞當」這幾個字(英文譯本並沒有這幾個字),可以說是「畫蛇添足」,完全沒有必要的。「亞當」是音譯自希伯來文「人」,當時的「人」就是指「那人」,因為除他以外,並無「他人」。既是獨自「一人」,就沒有性別可分,也沒有取「名字」的必要。所以後來經文都是出現「那人」,而不是「亞當」,直到那兩個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離開伊甸園後,他們的「名字」,也就是「亞當」與「夏娃」才成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