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耶穌被審(三)

十一、【十字架上完成救恩】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4-5)

猶太公會將耶穌定罪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太27:1)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可15:1)

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路22:66-71)

 賣主的猶大出去吊死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太27:3-10)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裡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徒1:18-19)

本篇發表於 11.十字架上 完成救恩, D.聖經導讀, 四福音書合參。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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